校史馆是彰显办学理念、展示办学成就的平台,是开展校史教育、以史育人的重要基地。山东航空学院校史馆自2017年12月5日开馆以来,在传承校史文化、以文化育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真实全面地反映学校发展历程,充分展示师生及校友的风采和业绩,做好校史馆的更新改造工作,丰富馆藏,现特面向海内外校友、全校师生员工、校内外各界人士征集学校各个发展时期的校史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山东航空学院各历史时期(包括滨州学院、滨州教育学院、滨州供销技工学校、滨州广播电视大学、惠民师范学校、博兴师范学校)师生员工、校友在教学科研中形成的具有纪念意义的笔记、讲义、教材、教案、信函等。
2.省部级以上领导来校视察、指导工作的照片、影像材料和题词、赠言手迹等。
3.对学校有重大贡献的教职工个人照片、获奖材料等的原件或者影印件及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实物。
4.学校各个时期有代表性的实物,例如校徽、匾额、学生证、借书证、录取通知书、毕业派遣证、粮票、代表性教具或仪器设备、带有校名印记的物品等各类实物。
5.学校各个时期的重要报刊、画册、简报、批文等。
6.新闻媒体对学校各个时期的重大报道。
7.在学校重大活动、外事活动、社会交往中,社会各界送给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的重要礼品等。
8.其他反映学校建设发展、办学成果、校园文化等具有历史意义的实物资料。
二、征集方式
1.捐赠。凡是向学校捐赠校史资料、实物的师生校友、社会各界人士,校史馆将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展出时亦将注明捐赠者信息。对未收藏的物品,将及时退还给提供者。
2.代管或复制。对珍贵的资料、实物,本人(或亲属)有保管意愿的,档案馆(校史馆)可代为保管并签订保管协议或复制后归还原件。
3.拜访征集。对因公务繁忙或年岁已高的老同志、老校友提供的材料,由档案馆(校史馆)派人登门拜访,接收捐赠,或记录整理。
4.征购。经专家鉴定具有珍贵价值的史料和实物,可进行有偿征集,具体办法面议。
三、征集时间及说明
1.征集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征集。
2.说明:(1)提供图片资料的,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人员的姓名及职务等。提供实物的,请附简要的文字介绍。(2)对于征集的文字、照片、实物等档案史料,档案馆(校史馆)将一律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对于不予收藏和展出的资料及实物,学校将及时退还提供者。(3)对所征集的实物资料原件或复制件,校史馆展出时将会标明物品出处。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仲英涛 舒 娜
联系电话:0543-3190058,13676308657;
0543-3123887,13854339170
联系地址:山东航空学院(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邮编:256603)行政楼南楼208、308房间。
联系邮箱:sdhkxydag@163.com
山东航空学院办公室
2024年1月2日